2026年重庆幼升小、小升初招生政策全解析
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重庆市教委发布《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时间安排。本文为您详细解读。
一、招生原则
(一)坚持依法入学
2026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;农村地区条件不具备的可推迟至7周岁。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,可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缓学或休学。
(二)坚持免试就近
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考试、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,不得收取个人简历,不得以各学科竞赛、考试证书、荣誉证书、培训证明等作为录取依据。
(三)坚持规范公平
严禁违规提前招生、超计划招生、跨区域招生,严禁变相提前招生、收取"择校费""意向金"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。
二、公办学校招生办法
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。
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"三对口":
- 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一致
- 房屋产权证明一致
- 实际居住地一致
在对口学校入学。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,在对口学校就读。
特殊情况:适龄儿童、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,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,与父母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,视为符合"三对口"入学条件。
三、民办学校招生办法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,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,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。
录取规则:
-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,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
-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,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
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摇号时间为6月23日。摇中学生须在摇号当天24: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,未按时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四、"长幼随学"政策
为方便多子女家庭,重庆市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,探索完善义务教育阶段"长幼随学"便民举措。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区县制定,家长可向所在区县教育部门咨询。
"长幼随学"政策旨在解决多子女家庭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、家长接送困难的问题,让同一家庭的适龄子女优先进入同一学校或相邻片区学校。
五、特殊群体入学政策
1. 随迁子女入学
推进"两为主、两纳入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"的入学政策。义务教育资源充足的非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实现仅凭居住证入学。
2.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
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,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;中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。
3. 其他特殊群体子女
对烈士子女、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、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,各区县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。
六、时间安排
- 子女信息维护:4月21日起,分批次进行
- 正式网上报名:5月20日至6月16日
- 审核录取与摇号:6月23日前完成
- 确认入学结果:7月6日前完成
七、报名方式
所有学生须通过"教育入学一件事"市级平台进行网上报名:
- 电脑端:"渝快办"网站"教育入学一件事"专栏
- 手机端:"渝快办"APP"教育入学一件事"专区
家长可关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,或登录"渝快办"查询详细政策。